《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要凸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上述指导思想同样是申报和研究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二、规划课题的分类
2008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
题、系列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三、“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的申请
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共有11个专题条目(详见《课题指南》)。课题组负责人按所属省(市)进行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要求10月底前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含有本课题主要观点的5000字左右的论文);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由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统一评审,统一立项。质量合格的项目阶段性成果将入选11月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召开的“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研讨会。
四、系列课题的申报
系列课题一般要求在年内完成。申报整个研究系列既要填写一份总的申请书,也要单独填写每项子课题的申请书。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的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详见《课题指南》说明)。系列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将采用不同于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评审程序单独组织评审。
五、一般课题的申报
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08年,一般课题立项110项。
六、青年课题的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08年,青年课题的申请对象由在读博士生改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均为1973年4月20日之后出生)。2008年,青年课题立项40项。
七、课题申报的操作程序
1、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课题指南》、《学科代码表》等)请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直接下载。课题申报数据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我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后,送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课题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具体填报流程,请参阅网站相关公告。
八、申报者通过网站录入数据的步骤如下:
(1)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并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请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即可。)
(2)点击首页中“课题申报”栏目,进入申报数据录入界面;
(3)按申请书“数据页”内容录入数据,完成后保存;
(4)2008年4月20日24时前,申报者可随时以注册用户方式登录网站,对申请课题数据进行修改。4月20日之后,申报者只能浏览,不能进行数据修改。如确有重要事项需修改,请与科研处联系。
2、凡在研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在研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每人限报一项课题。
3、各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申请书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和上报材料的完整性。报送我科研处的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
4、课题申报费:每份100元;
5、本次申报工作的截至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星期四)止,逾期将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准时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
注:需要查阅本年度《课题指南》,请至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曹 敏 李波
电子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