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能否最大限度地拓展和整合执政党以外的执政资源,将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也关系到人民政协自身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存在价值和作用空间。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平台。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讲话也强调:“必须坚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这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中对人民政协作用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从根本上发挥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这一整合执政资源的功能。
整合执政资源:人民政协的核心功能在
当前中国的执政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各级政府负责处理国家日常事务,人民政协则主要是“增进团结、凝聚力量”(中共十七大的表述)。人民政协在这一执政体系中的定位并不是直接行使执政权力,而是积极引导和推动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把一切可能的执政资源有机整合到执政体系中,服务于中国共产党执政。
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的发展历程中,通过人民政协来协调和整合执政资源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全局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在今天中国的政治发展进程中,人民政协也将在整合政党、民族、宗教、阶层、群体、华人华侨等与执政资源相关的方面发挥独特的功能优势。具体说来,人民政协在整合执政资源方面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第一、传播核心价值。人民政协在维护和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确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在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价值日趋多元化的现实下,执政党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并不会自动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接受,必须通过适当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广泛的传播,在各种社会思潮的碰撞中加以坚持和维护。在这一过程中,人民政协作为拥有丰富社会资源和广泛政治参与途径的政治组织,在开展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时不可避免地承载着这样的核心价值传播和维护功能,使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主张、纲领和方针政策得以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等方式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成为社会各阶层共同认知的核心价值和主流意识形态。
第二、增进政治共识。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空间当然首先是在国家政治层面,但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更具有协调各种政治力量有序政治参与的空间,可以通过增进与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沟通,提供政治参与渠道、协调政治利益、实现对政府的监督等方式增进社会各阶层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认同和支持,共同推动中国的政治发展。
第三、完善组织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团结和民主的重要方略,同时也是一种基本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形式。在政党关系的组织形式层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提供了发展党际协商关系的制度平台,在这一政党制度的规范下,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相互关系得到了准确的界定,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人民政协使自己作为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得到了充分的确认和尊重,也使党际协商有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政治平台。
第四、协调利益诉求。随着中国进入一个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不同经济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新变化,给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巨大的上升空间,要求人民政协在实现利益整合、加强社会协调和消减利益对立等方面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有效调节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协助化解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对立。
第五、扩大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当代民主的重要特点,在当前的中国,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和社会参与是政治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确保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条件。人民政协是连接政府和公民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提供了团结合作、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的重要政治场所。
第六、拓展外部支持。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和中国与世界各国联系的日益紧密,中国的发展已经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命题,不仅需要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广大海外华人和世界各国友好人士的理解和共同参与,这就使得人民政协的工作对象越来越广泛,争取海外华人和世界各国友好人士对中国发展的外部性支持越来越成为人民政协工作新的重要功能。
人民政协发挥整合执政资源功能的制度性优势和约束性条件
在当前中国面临的日益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进程中,仅有执政党发挥唯一的领导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在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认同和共同参与执政的积极性。人民政协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整合执政资源的功能是由其独有的特点和优势决定的,这些特点和优势主要体现为:
第一、主体广泛性。人民政协的参与主体是多元的,它不仅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团结合作提供了政治渠道,使它们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也以其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成为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合法途径,从而为执政党广泛联系社会、增进政治共识奠定了重要的社会政治基础。
第二、行动协商性。人民政协工作是以非强制性权力行使的方式进行的,通过对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资源的整合和协商,统一战线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愿望得到了应有的表达,其他社会各阶层和各群体的政治诉求也可以通过这一途径得到间接的反映,从而有利于社会各界在协商的基础上围绕共同的和谐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有助于形成平稳有序、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制约有效、参与广泛的有序政治参与格局。
第三、价值多元性。人民政协作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政治平台,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承认和尊重多元价值观念的现实存在,有利于使公民的意见和主张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更好地发挥我国民主制度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的独特政治优势。
第四、组织合法性。人民政协是宪法规定的合法政治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载体,这既决定了人民政协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也使人民政协的活动更加具有其他非国家权力机构所无法拥有的采取政治行动的自主性和自为性。
随着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带来的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使人民政协在整合执政资源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现实条件的约束,要求人民政协不断从理念上、制度上、组织方式上、程序安排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整合执政资源的功能。从目前看,人民政协在发挥整合执政资源功能中面临的约束性条件主要体现在:
第一、观念和意识约束。尽管中共中央早在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就专门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但对于如何有效整合执政资源问题的重视程度显然是不够的,人民政协在将政协工作与整合执政资源相结合方面还明显缺乏主动意识和自觉意识,在发挥整合执政资源功能中存在着诸多认识上的误区和操作中的问题,难以在吸纳非政党性资源广泛参与政协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第二、规范和程序约束。目前,各级人民政协在与整合执政资源相关的方面大都作出了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尤其是在吸纳新社会阶层参与政协工作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但总体而言,这些涉及整合执政资源的制度安排应该说还仅仅是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并不属于有意识的战略性安排,尤其是程序设计上缺乏有效的互动设计,进而导致一些社会群体难以在人民政协中获得必要的参与途径。
第三、体制和机制约束。各级人民政协虽然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发挥着整合执政资源的功能,但这样的功能发挥还是比较有限的,既缺乏体制保障,也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整合机制,其功能的发挥状况主要取决于党委和政府的重视程度,政协界别的设置、政协委员的产生、政协参与执政的方式和路径都是各级党委及其统战机构决定的结果,人民政协自身并没有决定如何整合执政资源的职责。
第四、授权和手段约束。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人民政协长期以来的工作重心都主要放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上,对于如何将履行这些职责与整合执政资源有机结合相对不够重视,整合执政资源的权力和范畴的不确定性也进一步制约了政协加强这方面工作的主动性。
人民政协增强整合执政资源功能的基本导向
整合执政资源是执政党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而提出的执政能力建设目标,基本宗旨在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政治基础。在这一宗旨指导下,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及时总结和推广有益的经验,加强组织体系、支持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加到中国执政发展的进程中来。
第一、人民政协发挥整合执政资源功能的基本宗旨和指导思想,是深入研究和深刻把握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内在规律,围绕整合执政资源的战略目标,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增强统一战线对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凝聚力,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工作的水平,不断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深化人民政协的工作内容、方法、组织体系的改革。
第二、在当前,人民政协整合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在执政能力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基本形成目标明确、工作规范、程序合法的工作体制,使各级政协组织作用的发挥充分适应现阶段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适应协调和整合目标所要求的体制环境、机制条件和实际需求,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
第三、人民政协工作要以切实转变功能定位与工作思路为抓手和突破口,突出发挥人民政协在整合执政资源中的组织和协商作用。在新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执政方式的转变,人民政协整合执政资源的方式和途径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用传统的手段和方式来协调和整合执政资源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协必须以新的形象,更多地以服务的姿态进行整合活动,在整合工作中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整合对象服务的宗旨。
第四、以增强 “软权威”为提高人民政协整合执政资源效力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社会结构多元化和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的大趋势下,通过行使政治权力来开展整合执政资源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都会日益变小。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协不能试图通过被授予强制性权力的方式来开展整合执政资源工作。
第五、在工作方式上,人民政协必须根据不同领域和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努力探索适应不同地方、部门和阶层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尤其是在非公有制企业、民间非企业团体及其他社会中间组织中开展整合执政资源工作,要遵循“到位”又不“越位”、“协调”而不“强制”的原则,更要防止出现一些社会组织和群体反过来利用人民政协为其谋取私利的现象。
第六、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人民政协内部的各机构和部门能够将自身的工作评价机制与执政党对政协工作的评价机制统一起来,使人民政协的各机构和部门有足够的动力、压力和能力开展整合执政资源工作。
第七、人民政协要切实发挥整合执政资源的重要作用,还必须进一步拓展社会联系的渠道,积极探索为各个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提供社会政治参与和政治表达的方式和途径。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来源:文汇报:2009-11-10 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