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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成果评奖开始申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0-05-18  浏览次数:3152

根据市评奖办公室布署,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从5月15日正式开始。 现就我院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上海市评奖办公室共设置了五大奖项,(一)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四)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五)学术贡献奖。

二、评奖范围

1、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播放的研究成果和宣传作品均可参加评奖。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调研报告等;宣传作品包括:社论、评论、理论普及读物,音像制品、广播稿等。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它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请评奖。每个申报者在这两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奖项必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

2、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

本市作者(由申报单位推荐)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本市及各委办局政府部门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内刊上发表的内部交流文章、内参文章、内部报告、内部研讨材料、专报、会议发言等不适宜公开发表的思想成果,均可申请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

3、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

申报成果应是本市作者200811日至20091231日期间在正式注册登记备案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高等院校校园网站和权威的理论性网站上首次发表(此后公开发表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目前网上仍然保留并能查阅,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4、学术贡献奖

凡建国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或播放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和广泛影响,并被实践证明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已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均可申报。推荐的学术观点一般为个人成果。如是集体讨论提出的学术观点,作者不得超过3人。已去世者,不在被推荐之列。

三、申报、评审方法

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规定,上述奖项不设申报配额,科研人员通过评奖办公室网站直接填报。市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本次评奖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办法。(网址为http//pj.sssaorgcnhttp//www.shpopssgov.cn)。

1、关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

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申报者向各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①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②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③评审表,一式15份。

2、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

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申报者向各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①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②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3、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

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申报者向各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①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②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4、关于学术贡献奖

由各所负责酝酿并推荐一项,第一推荐专家网上填妥推荐表,连同成果一式两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处,最终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四、评审费

按市评奖办公室规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每项申报成果100元。(由各所统一支付),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五、工作日程

1、5月15日--20日,全院和各所召开动员和布置会议。

2、5月20日—6月5日,各单位组织申报。

3、6月6日—10日,全院各所学秘审核申报材料和收费。

4、6月11日—12日,各所学秘将申报材料和收费统一送交科研处。

5、6月13日—15日,科研处集中审核、汇总。

六、其他事宜

1、由于本次评奖的内容和方式与上一届的评奖有一些变化,申报时请详细阅读市评奖办公室的文件。网址为http://pj.sssa.org.cn或http://www.sh—popss.gov.cn。

2、有关事项可向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也可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吴扬、薛立勇

              电话:2206

              科研处

201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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