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院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今年的院课题申报仍实行按课题指南自由申报的方式。课题指南是在广泛征集全院科研人员选题建议的基础上,经专家充分论证形成的本年度课题的方向性指引,供科研人员具体申报课题时参考。科研人员在课题申报设计时,可不受《课题指南》具体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学科申报。
现将2011年度院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课题申报需遵循《课题指南》确定的基本方向,充分反映本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突出课题研究所涉及问题的深度。要着眼于新的理论发展和现实发展,注重研究我国尤其是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课题,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学科发展和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课题论证设计。
二、课题的分类
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年院课题设一般课题和小型课题两类,共计划设立25项,具体如下:
一般课题:原则上向中青年倾斜,今年计划立项15项一般课题,每项课题经费为2万元。
小型课题:要求题目小而特、小而深,面向35岁以下(包括35岁)的青年科研人员。小型课题计划立项10项。每项课题经费为1万元。
三、课题评审与立项标准
2011年度院课题设立将在充分考虑我院科研人员研究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科研工作实际,同时针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确立2011年度院课题的立项。
所有院课题申请书将由院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根据匿名评审结果,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最终立项课题。
院课题立项标准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应用价值大。
四、课题要求
2011年度院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未按时完成课题者将予以撤项并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的院级课题。
成果形式主要是研究报告或论文,每项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提供1-2篇专报(并被采用),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内部参考。
五、申报的具体要求
1、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所有在研的国家课题、市课题、院课题负责人均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2、课题申请书请从院内部网站的公告信息中或每人各自的邮箱中获取,请一律使用新版(2011版)的申请书。
3、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按要求填写,活页中不允许出现个人信息。
4、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截止日期为6月28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6份(含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左侧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 内。
5、7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课题正式立项。
科研处联系人:李波 宗传宏
办公室电话:2209
附:
科研处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