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的不景气中逆势保持中高速增长,通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供给侧改革等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的就业、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广泛的生存和发展权利,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更使我国创造了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的世界奇迹。可以说,我们创造了中国促进和保障发展权的最好成绩,彰显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取得这一切成就的内在蕴涵就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在这一理念引领下,我国顺利渡过了经济新常态带来的转型、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这一科学的观念,丰富和发展了我党一脉相承的执政宗旨和发展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开拓了新的思想境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投射到生存权、发展权方面,在根本上体现为我们党始终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为实现这一承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从思想上、政治上、制度上为人民发展权利的实现注入了强大的政治动力。
“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经济上的新发展观,也是我党为实现发展权把握方向、提供保障的治国理政观,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的根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世所罕见的巨大成就,我们人民的生活水平之所以能够大幅度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都与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是分不开的。过去5年来,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强化“四个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了全国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为发展权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连年出现的地震、台风、洪灾等危及人民生命和发展权利的自然灾害中,我们集中资源和人力加以高效应对,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防灾救灾的典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为了不让一个人掉队,各级党和政府对贫困人口的扶持精细到落后地区的每一家、每一户;我们还形成对腐败的压倒性态势,持之以恒地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经济和社会中侵犯人民权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下,中国人权事业始终走在正确宽广的道路上。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经济、社会权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并不是表面的经济现象,内在蕴含着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的人权发展观。我们坚信,人民生存、发展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提高。在今天的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人民不仅享有各层级、各方面的选举权,也拥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持续参与的权利。我们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仅拥有日益完整的制度规范,也体现为公民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公民参与各级立法活动已成为常态,《民法总则》等一大批重要法律的制订都广泛征求公民的意见建议;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党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系统化顶层设计,防止人为干扰司法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面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一大批引起社会关注的错案得到司法纠正和政府赔偿。
以人民为中心是科学的发展理念,也是人权保障实践中的价值目标和行动指南。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为发展权的实现营造清正廉明的法治环境,规定和确保发展权实现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我们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党中央在形成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释放。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和政府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服务,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提供了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当前我们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下推进发展权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发展成果共享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这一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要求我们更加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更好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努力提高人民对改革发展的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道路,为国际社会发展权的普遍实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
(作者:刘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来源:《光明日报》2017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