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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不只是“来硬招” 
作者:薛泽林  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339

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是上海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点工作。要把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工具应用到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升超大城市的治理效率与温度。

超大城市的系统性特征使得单纯的管理精细化难以实现更高效能,而需要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升级。目前,我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主要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为主导,大多侧重于硬件设施的标准化管理、智能化管理。但在实际执行中,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并不仅仅是增加或修补设备或者说“来硬招”,而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参与以及社会公众的具体参与。

例如,加装电梯看似一个硬件设施的增置问题,却涉及房屋管理、城市规划、城市财政等多个部门,关乎社区物业、社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不同楼层的居民。在这一过程中,任何利益的协调不当,都有可能导致加装电梯的失败,抑或引发新的矛盾。

再如,城市天线入地的过程中,如果市政部门的施工计划没有积极跟社区沟通,可能会导致相关工作的延误;如果社区不及时通知居民做好相应的准备,直接开挖的工程还可能招致居民的不理解。可见,超大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更多表现出了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特性,而并非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

事实上,城市治理是对原有单一主体管理的超越,强调形成更完善的治理网络和治理共同体,目的是提升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是对已有城市治理理论、城市精细化管理经验的继承和升级。

广义的城市治理是指从城市地域概念出发,为了谋求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对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整合,以实现城市区域内的协调发展;

狭义的城市治理是指城市区域内的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体,以生存和发展为目标,在平等的基础之上,按照参与、沟通、协商、合作的治理机制,形成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网络,共同解决城市的公共问题,增进城市公共利益,促进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超大城市的精细化治理是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更高阶段。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进程中,需要进一步发挥科技支撑的力量。与传统城市治理理论强调政府赋权改革、城市多主体参与相比,新技术时代的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逻辑变迁:

第一,治理的幅度更加广且深。超大城市具有系统性、集聚性、圈域性和规模性等不同于中小城市的特征。这决定了超大城市本身作为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其精细化治理需充分考虑治理的广度。加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极大地拓展了城市的时空,还需要注重治理的深度。

第二,治理目标更加多元。传统城市治理理论是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本假设之下,基于地方性知识的特定情境,要求发挥精英联盟的引领作用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作用。在此过程中,努力寻找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城市的安定、团结及善治。

但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放大了个人感知。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工作重心需要从“管得好”的单一目标发展为“管得好、生活好”的复合目标。由此,城市治理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各个主体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第三,治理的愿景更加丰富。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脑科学发展,城市治理越来越需要新的想象力。这意味着,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实践应当适当“超前”,为未来美好生活描绘新图景、提炼新期待、凝聚新共识。

由此,新技术时代的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需要做到城市硬件设施的查漏补缺、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城市治理价值重构。在此基础上,真正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来源:解放日报2019-12-31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 薛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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