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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实践”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张树平  时间:2024-05-28  浏览次数:10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充分发展和全面实现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是人民民主走向成熟的现实形态。

上海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作为其基础的基层群众自治共治的探索,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城市特征。当下,上海正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层层深入,聚焦基层治理成效和城市治理成效,深刻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的科学内涵。

上海对基层群众自治共治的探索具有光辉和悠久的历史。1949年12月,上海第一个居民自治组织——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诞生。上海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历史揭开了崭新一页。

75年来,宝兴居委会在群众工作中先后总结出“五心”精神、探索出新时代宝兴里群众工作“十法”等。这些实践经验和工作法宝,是对包括宝兴里在内的上海基层群众自治规律的总结凝练,也是人民民主在城市基层社会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基层治理探索遍地开花。黄浦区“三会”制度与“四协”模式、奉贤区村民议事中心制度、浦东华夏社区协商式治理、嘉定区社区共营实践、宝山区“社区通”等成果都颇有代表性。全市层面,伴随上海基层治理体制的改革优化,上海持续开展“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在社区基层治理中探索建立“自治金项目”,实现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升了人民城市基层治理水平,为新时代上海基层群众自治共治向更高形态的发展演变奠定了坚实基础。可以说,自治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民主的发展必然要求自治范围和自治程度的扩展,而自治水平的提高正是民主发展的条件、途径和体现。

2015年7月,长宁区虹桥街道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唯一设立在街道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兼具基层、立法、联通属性的联系点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成为民众直通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的桥梁,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民意直通车”,有效参与和提升基层自治共治水平的助推器和上海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响亮品牌。

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和最佳实践地,上海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既具有地方色彩,也有全局意义,更有前瞻性。随着城市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空间越来越成为中国民主发展最为重要的场域。从这一点来看,上海“从过程建构民主、从结构保障过程、从基层夯实结构”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路径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现代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和中国式民主的本质属性。它既与新中国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理论、实践与历史一脉相承,又在新形势、新阶段下顺应国家建设与国家发展,推进人民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上实现双重突破。

作者:张树平,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2024年5月27日,第22版:庆祝上海解放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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