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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构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 
作者:郭中军  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63

原创 上海宣传通讯 上海宣传通讯 2024年09月23日

编者的话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之一,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部署。

上海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提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上海始终牢记总书记的重托和首提地的使命职责,不断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发展全过程,融入人民城市建设各方面,奋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党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探索人民民主新路、发展人民民主形式的创新创造史。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丰富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本刊联合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宣传部、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构筑制度载体、解决社会矛盾、统一战线、上海人大的实践探索等维度推出一组智库文章,供读者学习时参考。

现代民主包含了价值与制度两个层面,民主的价值层面解决的是“谁来统治”的问题,而民主的制度层面解决的则是“如何统治”的问题。无论一种民主在价值理念上如何美好,如果现实中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进行落实,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转化为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需要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找到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作为人类民主形态的中国方案,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一系列政治制度作为载体。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基于自身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探索并逐步确立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颇具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共同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制度载体,是实现之路径、保障之机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不断构筑并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理念的承载之器与具体展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属性,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涉及选举民主、协商民主、族群民主、基层民主等多个链条、多个方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人民定期选举产生代表、由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产生同级“一府一委两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选举民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即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族群民主。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即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草根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这些不同的民主形式及其具体制度,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路径与实践形态

在人类历史上,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人民,长期处于被统治、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不能掌握自己的话语权。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念上体现了对人民当家作主的终极关怀,努力使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人民从过去的被压迫中解放出来,成为国家与自己的主人。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人口众多、族群文化多元、疆域辽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多种制度环节、制度渠道间接实现的。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的保障与维系。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政治制度,既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又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价值追求和实现形式,必须要有一套具体制度,特别是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和规范,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载体。一种民主制度程序能否保障人民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政治活动,既体现于制度体系是否完整,也体现于每项具体制度是否完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程序改进等,不断构筑与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最可靠、最稳定的民主。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刊于《上海宣传通讯》2023年第18期“本期策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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